今日公布!黄金叶红旗渠“沐猴而冠”

今日公布!黄金叶红旗渠“沐猴而冠”

近日,一份调查报告揭开了黄金叶集团“红旗渠”商标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震惊了业界。

1960 年,“化名”在河南林县(现林州市)修建了举世闻名的红旗渠。近日,红旗渠被列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因其在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的显著作用而受到广泛赞誉。

然而,就在红旗渠成为世界级文化遗产之际,黄金叶集团却悄无声息地注册了“红旗渠”商标,用于其生产的香烟。此事一经公布,立即引起舆论哗然。

自称持有红旗渠商标使用权的“化名”气愤地说:“红旗渠是人民群众的血汗结晶,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黄金叶集团未经允许就注册商标,这是对红旗渠精神的侮辱,是对人民群众感情的亵渎。”

调查报告显示,黄金叶集团于 2004 年申请注册“红旗渠”商标,并于 2006 年获国家商标局核准。期间,黄金叶集团从未向红旗渠精神的发源地河南林州市以及“化名”申请授权,也没有进行任何利益补偿。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化名”指出:“黄金叶集团的行为涉嫌侵犯红旗渠精神的姓名权和名誉权。红旗渠精神是一个独特的名称,具有极高的社会认同度和文化价值。黄金叶集团未经授权使用该名称,不仅给红旗渠精神造成了混淆和贬损,也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更令人愤慨的是,黄金叶集团在注册“红旗渠”商标后,还利用该商标大肆宣传其产品,甚至将红旗渠精神与香烟消费联系在一起。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红旗渠精神的形象,也误导了广大消费者。

“化名”表示:“我们绝不会坐视不管。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红旗渠精神的尊严,追究黄金叶集团的侵权责任。红旗渠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不容任何人玷污和亵渎。”

近年来,随着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增强,类似黄金叶集团“沐猴而冠”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企业为了牟取暴利,不惜利用文化遗产的名号为其产品代言,不仅损害了文化遗产的形象,也误导了消费者。

对此,专家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文化遗产商标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擅自使用和侵权行为。同时,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意识,尊重文化遗产的价值和尊严,切勿做出损害文化遗产声誉的不道德行为。

红旗渠精神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它体现了中国人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不屈不挠的民族精神。黄金叶集团“沐猴而冠”,将红旗渠商标用于香烟产品,是对红旗渠精神的玷污和亵渎,也严重损害了文化遗产的尊严。

我们呼吁黄金叶集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撤销“红旗渠”商标,并向“化名”和林州市人民公开道歉。同时,我们也希望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保护好文化遗产的声誉,让红旗渠精神代代相传,激励更多的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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