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FDA与警方落实公共场所禁烟法 19家娱乐场所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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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Ghanaian Times近日报道,由于违反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的法律,加纳共有19家位于大阿克拉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娱乐场所及餐厅被罚款共计475,000加纳塞地(30,548美元)。这些被处罚的设施包括酒吧、夜总会和娱乐场中心,每家需支付25,000加纳塞地(1607.84美元)。

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和加纳警察局的工作人员在特马、大阿克拉地区的阿克拉和中部地区的卡索阿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夜间监视。

根据无烟法的规定,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休闲区域吸烟,以保护非吸烟者免受二手烟的危害。

FDA的烟草和物质滥用主任奥利维亚·阿杰库姆瓦·博阿滕博士(Dr Olivia Agyekumwaa Boateng)在接受该媒体的采访时透露,检查团队共走访了51家场所,发现其中19家有客户违反无烟法的行为,并通过视频和照片记录了证据。博阿滕指出,每家违规设施被处以25,000加纳塞地(1607.84美元)的行政罚款。

“根据2012年公共健康法第六部分的规定,任何违反该法律的人士将面临超过750个罚则单位(约合9,000加纳塞地[578.82美元])的罚款,或不超过三年的监禁;如果违法行为持续不止,每天还将追加10个罚则单位的罚款。此次的行政罚款标准为25,000加纳塞地(1607.84美元)。”

博阿滕保证FDA将继续推进公共健康安全,呼吁公众合作,举报未经授权的吸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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